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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作者: 新化股份            发布时间: 2022-11-1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

(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依托现有用地及新征用地共计176.54亩,其中新增用地面积约50亩

项目性质:迁建、改扩建

总投资:159831.2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洋基地新建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包括1万吨/年特种胺、1万吨/年甲酰化新材料、3000吨/年TMDD、2万吨/年异佛尔酮、1万吨/年乙撑胺系列产品、1万吨/年叔丁胺、1万吨/年环戊酮等7个装置区、共计8条生产线;以及配套公辅、环保设施。

分2期建设,建设期各2年。其中一期建设1万吨/年特种胺、1万吨/年甲酰化新材料、3000吨/年TMDD、2万吨/年异佛尔酮4套装置,二期建设1万吨/年乙撑胺系列产品、1万吨/年叔丁胺、1万吨/年环戊酮3套装置。

产品品种包括2000吨/年正辛胺系列产品、2000吨/年异辛胺系列产品、1000吨/年仲辛胺系列产品、1000吨/年异丁胺系列产品、1000吨/年仲丁胺系列产品、1000吨/年2-乙氧基乙胺、1000吨/年N-乙基丁胺、1000吨/年N,N-二异丙基乙胺、10000吨/年N,N- 二乙基甲酰胺或N-乙基甲酰胺、3000吨/年TMDD、20000吨/年异佛尔酮系列产品、10000吨/年乙撑胺系列产品、10000吨/年叔丁胺系列产品、10000吨/年环戊酮或环戊醇;约6600t/a副产品氢氧化钾溶液。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内。本项目大气和风险评价范围内村庄和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有徐店村、上源村、鲁塘村、胡店村、大洋村、望山村、滨江村、里黄村、庆丰村、清源村、麻车村、高恒村行政村和建德市大洋初级中学。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周边兰江和大洋溪。声评价范围内无噪声环境敏感点。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刘坞水库生态保护红线和“两江一湖”风景区外围保护带。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拟建地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等。具体见表1。

 

表1    项目周围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约(米)

敏感性描述

备注

保护类型及级别

镇级

行政村

自然村

大洋镇

徐店村

里埂坞

SW

1550

常住居民户360户,常住人口1145人

 

环境空气(二类区)、环境风险

大洋镇

下埂坞

SW

710

 

大洋镇

里张

W

1800

 

大洋镇

上源村

雷公山脚

S

1440

农户646户,总人口2209人

 

大洋镇

鲁塘村

白坟

SE

2100

农户498户,总人口1618人

 

大洋镇

胡店村

后仇

W

1290

总人口为1410人,现有农户410户

 

大洋镇

塘坞庵

W

760

 

大洋镇

大洋村

突沙

SE

910

总人口为1436人,现有农户447户

 

大洋镇

新成

S

440

厂界500m内约1户,拟拆迁

大洋镇

后高

SW

210

厂界500m内约5户,拟拆迁

大洋镇

王村

NE

830

 

大洋镇

里梓坊

N

1400

 

大洋镇

 

建德市大洋初级中学

S

1420

全校有22个教学班,1000多名学生,有教职工41人

 

梅城镇

望山村

/

NW

5320

总人口2186人, 615户农户

 

环境风险

梅城镇

滨江村

/

NE

3740

农户906户,总人口为2776人

 

大洋镇

里黄村

/

W

3100

农户464户,人口1564人

 

大洋镇

庆丰村

/

SW

4240

总人口1645人,总农户501户

 

大洋镇

清源村

/

SE

5100

农户491户,人口1638人

 

大洋镇

麻车村

/

SE

3850

总户数1082户,总人口3703人

 

大洋镇

高垣村

/

E

3660

户数798户,人口2573人

 

兰江

E

130

大河,河宽约500m

 

水环境Ⅲ类

大洋溪

S

50

中河,河宽约70m

 

水环境II类

刘坞水库生态保护红线

NW

3300

水源涵养

 

环境风险

“两江一湖”风景区外围保护带

N

4685

风景区

 

环境风险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根据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叠加区域在建/拟建源及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后,常规污染因子(NO2、SO2、PM10、PM2.5)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其他污染因子(氨、一乙胺、丁醇、非甲烷总烃等)叠加后短期浓度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经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正常情况下对附近地表水体影响不大。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清污分流,保证废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要严防事故性排放。

3、地下水及土壤

厂区在工程上采取分区防渗,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正常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声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5、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6、事故风险

根据事故风险影响分析,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有毒有害物料泄漏、废气焚烧炉火灾爆炸等,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的基础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7、生态

企业在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风险防控设施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基本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本项目各装置工艺废气经装置区喷淋预处理后与公用工程废气进入新建的TO炉焚烧;哌嗪包装车间尾气经旋风+喷淋等处理后排放;CO提纯装置尾气经碱洗后排放。

(2)废水:厂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各类废水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固废:项目依托现有危废暂存库,其中部分危废在厂区内通过水煤浆装置自行处置,其他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地下水:以“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强化地下水的防渗与监控。

(5)土壤:从源头、过程、风险等方面进行管控,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把本项目污染土壤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6)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转维护,不会对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7)环境风险:通过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制定相应废气处理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做好日常维护,紧急时停产修复,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3万吨新材料迁建提升(新化股份产业基地一期)项目拟建于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位于合规化工园区内,该项目是针对新化新华厂区的迁建提升,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两江一湖”风景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环境风险可控。因此本环评认为,在切实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在拟选场址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意见反馈途径

公示形式:1、在建设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hchem.com)进行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敏感点信息公告栏进行公示。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管理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留下真实的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建设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采纳情况。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块)大洋组团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71-64756055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联创街199号星月环保产业园3号楼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1-87992686

(3)审批部门

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4)当地环保管理部门

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建德分局

单位地址:杭州市建德市新安东路581号

联系电话:0571-64722651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正式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可登录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xhchem.com)查询。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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